达邦也做过原告。去年10月,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,达邦将义乌市某供应链公司及某货代公司一同起诉,法院的裁判结果为,准许原告达邦撤回起诉,案件受理费2489元也由达邦负担。
今年2月,达邦又因侵权责任纠纷起诉了三家义乌货代公司。
2021年,由于货运代理合同纠纷,深圳市某货代公司起诉达邦。去年9月,该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,达邦及其法人被执行97.3万元,但达邦并未履行义务。
今年1月,义乌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定书,认为达邦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申请执行人(即上述深圳货代公司)也提供不出达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,案子暂时无法继续执行。
达邦及其法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,并被限制高消费。这次执行终结,而达邦的未履行金额仍有78.5万元。
3月31日,达邦以其“已停止经营,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”为由,向义乌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。根据法院执行部门的财产调查情况显示,达邦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破产清算申请合法有据,予以受理。
达邦申请破产的消息传出后,业界多认为,这是货代公司低价揽货诱发的资金问题,但达邦的大股东袁文杰否定了这一点。他表示,达邦经营不善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链中断。
“对于客户的货物方面,我们并不是网传说的内卷低价恶性竞争。主要是同行客户长期拖款,导致我们资金链跟不上,引起了债务危机,我们对外未收还有200余万。”袁文杰说。
“我们没有像网传的卷款跑路,也没有客户的货物因此受到影响。破产清算并不是我们股东想要逃避责任,而是因为合伙生意不好做,想要早点结束这个事情。后续我们也会配合管理人,对债权债务进行申报追讨,等到破产清算后我也会承担我这边的一些责任。”
截至目前,达邦还有2家代理的空运费300多万未结清。
义乌市人民法院受理达邦的破产申请后,达邦公司法人、股东、高管及财务负责人,需要在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15日内,向管理人或者法院提交述职报告及财产状况说明、债务清册、债权清册、有关财务会计报告、职工工资的支付及社保缴纳情况等材料。
达邦的债权人则需要在2022年5月20日之前,向其管理人申报债权,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
法院将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10:30,通过“义乌法院智破平台”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。